案情介绍
某科技公司(委托方)与某软件公司(受托方)签订《软件开发委托合同》,约定由受托方开发定制化企业管理软件,合同价款200万元,分期支付。开发过程中,委托方认为交付的测试版本与约定功能需求存在重大差异,遂停止支付第三期款项。受托方以委托方违约为由停止开发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服务过程
合同审查阶段:
- 完善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
- 明确验收标准、交付物要求和验收程序
- 设置阶段付款与履约进度挂钩条款
- 增加委托方单方解除权条款
履约管理阶段:
- 协助建立履约跟踪机制,定期检查开发进度
- 审核交付物与合同约定的一致性
- 针对功能差异发出书面异议函
- 指导委托方依法行使履行抗辩权
纠纷处置阶段:
- 立即启动证据保全,固定开发成果现状
- 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软件功能符合度鉴定
- 提起反诉,主张受托方违约并赔偿损失
- 组织专家论证,评估已完成软件价值
处置结果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1. 解除《软件开发委托合同》
2. 委托方支付已完成部分开发费用80万元
3. 受托方返还已交付的源代码及相关文档
4. 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5. 委托方保留另行委托开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