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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

不当得利纠纷

劳动关系多发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案情介绍

李某于2018年8月1日入职A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离职。后A公司在审核李某工资发放情况时,发现李某2021年6月份工资多发放4000元,遂以不当得利纠纷为案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李某返还多发放的工资4000元,实质上是对李某2021年6月份的劳动报酬存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诉结果

本案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故裁定驳回A公司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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