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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离婚诉讼发现财产被转移,另案起诉+保全,追回婚内赠与公婆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转移赠与合同纠纷财产保全诉讼时效

案情介绍

当事人叶女士婚前为外资企业独立职场女性,婚后为照顾有特殊照护需求的孩子回归家庭成为全职主妇。婚后男方任公司高管却长期隐瞒真实收入,并存在婚外情。叶女士在离婚诉讼中把握取证窗口,成功调取男方十年银行流水,发现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持续、多次向其父大额转账,款项全部用于购置、还贷登记在公婆名下的房产,男方名下几乎无剩余存款。为规避执行风险,叶女士另案提起赠与合同纠纷,将公婆列为共同被告,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服务过程

承办律师以前案取证、后案追责、分案突破、锁定执行的思路推进:转账流水、还贷记录、购房时间三线对应锁定赠与事实;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日常家事支出,男方单方赠与、女方不知情且未追认,赠与行为依法无效;诉讼时效自女方知晓侵权事实即调取流水之日起算,未超时效;转账期间夫妻感情破裂、男方提离婚、存在婚外情,结合女方无收入、家庭负担沉重,证明系恶意转移婚内财产而非赡养;少量租金收益与百万级处分行为不对等,不构成事后追认。立案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房产、冻结公婆银行账户,保全价值远超150万元债权。

涉诉结果

案件胜诉后已进入执行阶段,依托前期足额保全的财产,具备债权实现条件,有望追回150万元并切实回款。

广东新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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