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梓辉

文梓辉

律师

知识产权公司商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专利侵权纠纷股东侵害债权人利益刑事辩护

个人简介

文梓辉律师专业领域聚焦知识产权、公司商事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尤以专利侵权纠纷、股东侵害债权人利益案件见长,同时具备医疗纠纷过错参与度认定及刑事量刑优化实务经验。典型业绩包括:在知识产权领域成功论证字库单字独创性标准,通过“社会公共利益抗辩”实现被告零赔付;公司商事纠纷中穿透股东清算责任,获判自然人股东连带清偿公司债务。

相关业绩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成功论证字库单字独创性标准,实现被告零赔付
在公司商事纠纷中穿透股东清算责任,获判自然人股东连带清偿公司债务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精准锁定过错参与度30%,二审维持原判
在刑事辩护中论证“聚众”情节限缩认定,数罪并罚获刑3年8个月低于检方量刑建议

代表性案例

案件背景

原告某酒业公司与第三人某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2021年判决,某贸易有限公司需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因某贸易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以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两名股东在注销公司时未履行通知债权人义务,导致原告债权无法实现。

争议焦点

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是否独立;股东未经清算即注销公司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算组未通知已知债权人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律师策略

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人格否认条款),某科技公司作为某贸易公司唯一股东,未能证明其财产与某贸易公司相互独立,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两被告作为某科技公司股东,明知某贸易公司对原告的债务未清偿,却在注销某科技公司时未通知原告申报债权,构成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

案件背景

2021年12月,L公司与J公司签订《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协议书》,约定L公司承租J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某商业中心5层商铺,用于经营健身房品牌,租赁期限5年。合同履行中,L公司发现涉案商铺规划用途为“办公”,无法办理商业用途的二次消防验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争议焦点

出租方未明确告知商铺性质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装修损失、律师费等损失如何认定;定金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律师策略

一审法院认定J公司作为出租方未明确告知商铺为“办公”性质,导致L公司无法办理二次消防,构成根本违约。二审法院维持违约及赔偿认定,但改判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同时适用,优先按实际损失赔偿。

案件背景

2023年11月,L先生通过“Boss直聘”应聘于Z公司,入职后由高管Y先生及法定代表人Z女士进行管理。在仲裁阶段L先生未委托律师,导致劳动仲裁阶段全面败诉,委托律师后在一审成功扭转局面。

争议焦点

L先生与Z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资实际支付主体的认定;Z女士作为唯一股东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策略

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群聊记录证明L先生工作安排、考核及业务指令均来源于Z公司管理人员,具备人身隶属性。工资虽由Y先生协调发放,但实际支付主体为Z女士,具备经济从属性。L先生从事的电商运营工作与Z公司经营范围高度契合,具备业务相关性。

律师档案

教育背景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工作语言

普通话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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