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智清
律师
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保险纠纷
个人简介
朱智清律师自大学毕业后至今一直从事律师工作,近年来办理近100+婚姻家事纠纷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同时涉及处理大量的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保险纠纷等案件。业务范围涵盖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抚养权纠纷、抚养费纠纷、法定继承纠纷、各类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追索二倍工资差额、工伤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
相关业绩
近年来办理近100+婚姻家事纠纷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处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保险纠纷等案件
业务范围涵盖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法定继承纠纷等多种家事案件
处理各类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代表性案例
案件背景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24年1月18日登记结婚,双方在婚前签订了《夫妻彩礼及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男方需向女方支付彩礼、三金首饰费用、婚宴费用等合计约26万元,同时约定结婚后男方名下房产及公司股权需为女方赠与50%。自登记结婚后,女方始终拒绝履行夫妻义务,婚后长达一年多时间双方未曾共同生活,男方迫于无奈提起离婚诉讼。
争议焦点
婚前给付的款项是否符合彩礼认定标准;彩礼是否应予返还;《夫妻彩礼及婚内财产协议》中赠与条款是否可撤销。
律师策略
法院认定男方婚前给付的款项符合彩礼的一般认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诉请返还彩礼依法有据。关于财产协议,虽赠与行为已生效,但协议实质目的(结婚并共同生活)无法实现,且未办理财产变更登记手续,赠与不具有不可撤销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