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
签订协议赔偿后能反悔吗?
近日,由广东新师律师事务所吴白凤律师办理的一起,因工伤而签订协议并获得赔偿后,劳动者反悔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在律师介入后,以“反转反转再反转”之势,帮助劳动者争取到最终胜诉判决。
案情概括
2020年5月26日,劳动者入职于用人单位。
2020年6月8日,劳动者在上班时间,上班场所正常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后经鉴定伤残等级六级。
2020年10月31日,劳动者因伤势过重,身无分文、身边无亲人照顾,未进行工伤认定及鉴定的情况下,无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约定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劳动者352378元。签订协议后,用人单位以扣除已支付医疗费为由,仅向劳动者支付61000元。
2021年1月12日,该劳动者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吴白凤律师全权代理该案件。
2021年2月3日,经吴白凤律师与用人单位协调沟通后,由保险公司将赔偿款135000元支付给劳动者,至此,劳动者实际收到赔偿款196000元。
2021年2月25日,吴白凤律师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成功认定工伤,经鉴定伤残等级六级。
2021年12月6日,吴白凤律师为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案号:清新劳人仲字﹝2021﹞199号),但由于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于2021年7月12日起诉了人社局,导致劳动仲裁案件被中止。为防止《工伤认定决定书》被撤销,吴白凤律师代理伤者以第三人身份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最终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获得胜诉判决。
2022年6月9日,经吴白凤律师申请,劳动仲裁恢复审理(案号:清新劳人仲字﹝2021﹞199号)。但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并获得了赔偿,所以劳动仲裁败诉。
2022年8月18日,吴白凤律师继续为劳动者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案号:(2022)粤1803民初3893号)。但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并获得了赔偿,所以索赔案件一审仍然败诉。
2022年11月,吴白凤律师继续为劳动者提起上诉(案号:(2023)粤18民终548号)。至此该案件已经岌岌可危,二审改判概率及其渺小,很有可能会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届时劳动者将失去继续获赔机会。吴白凤律师经过对案件进一步研判和分析后,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决定必须先将案件最大的“拦路虎”,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撤销才行。同时还得将索赔案件二审进行延缓。
2023年2月16日,吴白凤律师为劳动者向一审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案号:(2022)粤1803民初761号)。
2023年3月,吴白凤律师在索赔案件二审审理期间(案号:(2023)粤18民终548号),向二审法院提交《中止审理申请书》。并在二审案件开庭期间,尽力争取该案件发回重审,在吴白凤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二审法院最终将该案件发回重审。
2023年4月26日,一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劳动索赔案件重新立案受理(案号:(2023)粤1803民初2256号)。而后,一审法院将撤销之诉案件与发回重审案件合并审理(案号:(2023)粤1803民初761、2256号)。撤销之诉案件难度较大,吴白凤律师不舍昼夜地重新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调整诉讼策略,并申请律师调查令到派出所调取出重要证据提交法院。经过吴白凤律师的积极争取,最终案件迎来反转,一审法院撤销了案涉《协议书》,并判令用人单位继续赔偿劳动者24万余元,一审胜诉。
2024年1月,用人单位不服一审判决,继续提起上诉(案号:(2024)粤18民终83、84号)。经过吴白凤律师的坚持不懈,该案件二审获得胜诉。
案件难点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自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并获得了赔偿,该《协议书》具有较高法律效力。
撤销之诉,举证难道较大,且司法实务一般不予撤销。
二审案件改判率仅有5%,发回重审的概率更低。
劳动者入职时间较短,没有发工资记录,没有代缴社保记录,无工友愿意出来作证,也无工牌,工服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案件证据较少,取证难度非常大,而且劳动者的手机还被用人单位没收,劳动者在手证据微乎其微。
用人单位此前态度表现强硬;即使愿意和解,也仅可能以数万元解决,与劳动者预期相差较大。
劳动者受伤严重,需要长期治疗,赔偿款迟迟不到。迫切希望避免漫长的维权程序,早日解决问题。
律师介入工作
1、劳动者行动不便,所有业务均需律师代理
一方面该案件在手证据非常少,许多材料均需调取。另一方面,律师调查取证需要相应法律文书,流程繁琐,取证难度较大。在此期间,吴白凤律师积极与经办法官沟通和各单位沟通,多途径尝试,最终成功搜集到诸多对劳动者有利证据,为后续诉讼提供有力支撑。
2、在案件走向越来越不利时,及时调整诉讼策略
在索赔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阶段败诉,一审诉讼阶段败诉,二审也即将开庭审理期间。如果继续放任案件走向,将有可能继续败诉,导致劳动者失去获赔机会。为了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吴白凤律师及时深度研判案件和及时调整诉讼策略,最终成功扭转局面,案件得以反败为胜,劳动者成功获得胜诉判决。
3、在劳动者即将无钱医治和年关将近时,前期为劳动者成功争取到13万余元赔偿款
因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期间为劳动者购买了意外险,但因材料不齐,保险公司不愿赔偿。劳动者受伤严重,行动不便,也无法配合等。吴白凤律师介入后,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所需材料,并着手积极调取和搜集,将材料准备齐全。为防止用人单位将赔偿款据为己有,吴白凤律师与用人单位共同到保险公司提交资料,在填表时将收款人填写为劳动者,并提供劳动者银行卡号等,并由吴白凤律师将材料亲自交给保险公司。在此期间顺便搜集到用人单位投保资料,为后续诉讼提供强有力证据支撑。
在劳动者资金即将用完,年关将至之时,劳动者成功收到了135000元赔偿款,极大程度缓解了劳动者的困境。
4、代理劳动者积极维权,最终获得胜诉
该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犹如过山车一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均较为顺利。行政诉讼一审胜诉,二审胜诉也很顺利。但到索赔的重要阶段却接连败诉,劳动仲裁败诉,一审诉讼败诉,二审也岌岌可危,用人单位即将胜券在握。在明知撤销之诉难度之大,二审发回重审难度更大的情况下,吴白凤律师依然迎难而上。经过吴白凤律师不舍昼夜地努力下,案件终不负所托,成功扭转,反败为胜。
5、后续用人单位不服,继续申请再审
眼看胜利的果实即将到手,却失之交臂,用人单位非常不服。在收到案件最终判决后,又提起再审申请。吴白凤律师继续代理劳动者向省高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和关键证据材料,最终省高院驳回用人单位再审申请。
经验分享与办案感触
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发生工伤,签订协议赔偿后能反悔吗?
回答是,看情况。
签协议前,要判断以下三要素:
必要性(如劳动者是否有必要签订协议)。
正当合理性(如是否有可撤销情形,如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原因)。
合法性(如金额是否过低等)。
并不是所有协议都可以撤销,得满足以下几点条件:
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可撤销情形主要有: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
如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举证难度较大,签订过程中需要尽量留存证据。
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未届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在本案件中,协议之所以可以被撤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关键:
签订《协议书》的时间出现偏差,在劳动者尚未认定工伤,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前签订的,劳动者对自身受伤程度认识不足,出现重大误解情形。
签订《协议书》金额过低,也存在显失公平公平情形。
签订《协议书》时劳动者处境非常窘迫,用人单位要求先签《协议书》才会支付赔偿款,存在胁迫情形。
在本案中,主要适用显失公平情形对《协议书》进行撤销,因为该情形举证相对容易。
本案中,吴白凤律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劳动者的需求,为劳动者量身定制了一套先谈判后诉讼的案件处理方案:
了解判断双方的基本情况,如是否有支付能力、矛盾冲突要点。
固定相关证据,增加谈判“筹码”和诉讼支撑。
有理有据,打破用人单位优势谈判地位。
裁判结果对劳动者固然重要,但要经历漫长的司法程序,是很多劳动者不愿经历的。为此,吴白凤律师从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出发,从介入开始即为后续的谈判作铺垫准备,真真切切为劳动者解决问题。
律师简介
吴白凤:广东新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案,工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医疗损害纠纷,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选择性代理),刑事案件,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央企法律顾问。
个人优势:执业六年以来,勤勉尽职,长期从事民商事案件的研究与实践处理。经办案件类型丰富,如交通事故案,工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医疗损害纠纷,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选择性代理),刑事案件,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央企法律顾问。目前经办案件逾千宗,均取得良好效果,经办案件过程中极尽负责、细致,善于多维度思考和解决纠纷。多次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推荐、重复委托和获赠锦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