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生意”外皮的借贷
500万欠款谁来还?
案情回顾:“做生意”外皮的“借钱协议”
甲公司(原告)通过中间人介绍,和乙公司(被告)、丙公司(被告)一起做煤炭买卖。三方签了连环合同:乙把煤卖给甲,甲转手卖给丙,丙最后又卖回给乙。表面看是煤炭转了一圈,其实货根本没动,连港口单据都是假的。
他们的真实目的是:乙公司缺钱,想找甲公司借钱,于是甲公司给了乙一张500万元的汇票(像是一张巨额支票)。丙公司在中间充当“担保人”和“过手人”,并承诺如果乙没钱还,它也负责还。
后来,那张500万元的票据没法兑现,乙和丙也没把钱还给甲公司。法官看透了真相,认为这根本不是买卖,而是借贷。最后法院判决:乙和丙这两家公司,必须共同把这500万元本金还给甲公司,并且还要按年利率15.4%赔偿利息损失。
代理策略
武律师三大核心抗辩,化解巨额债务风险
穿透贸易表象,成功还原“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法律关系
武律师敏锐指出:涉案四方签订的合同虽名为煤炭买卖,但价格“低卖高买”违背商业逻辑,且无任何真实货物流转凭证。通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证明各方均知晓这其实是“融资性贸易”。法院最终采纳该意见,将案件定性由“买卖纠纷”转为“借贷纠纷”,为后续调低金额奠定了法律基础。
精准调减虚增本金,为客户挽回百余万直接损失
原告甲天津公司依据“买卖合同”主张货款高达6,436,250元。武律师通过对资金流向的严密梳理,证明原告实际出借的本金仅为500万元的汇票。法院最终支持了该抗辩,剔除了虚增的143.6万余元本金,直接大幅减轻了客户的还款压力。
力主调低高额违约金,坚守法定利率红线
针对原告提出的日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八(年化约18%-28%)的超额违约金主张,武伟伟律师据理力争,强调该利率远超法律保护上限。在其专业辩护下,法院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将利率统一调减至15.4%,在法律红线内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的经济利益。
法律建议
公章管理流程,绝不是形式问题
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关键合同、询证函的盖章权限应收归总部,严禁公章长期流落在外,防止他人利用职权“私签”导致公司背债。
不要轻易签署债务加入承诺
在合作过程中,切勿轻易签署任何确认欠款、同意代付或兜底还款的承诺书。一旦签字盖章,即便你没拿到一分钱,法律上也可能要求你承担全部债务。
小心假戏真做,法律只看实质
商业安排中的“形式”无法对抗法律认定的“实质”。切勿参与设计复杂、缺乏真实交易的闭环结构,否则一旦出事,法律责任将无比真实。
结语
本案中,国企公司的虚假循环贸易导致账面出现亏损,但该亏损并不一定对应的是实际的亏损,三方之间类似贸易数量极多,国企通过虚假的交易获得了虚假的营收,民企乙通过虚假的交易获得大额的现金周转,民企丁获得了作为通道的收益,但最后在国家审计介入的背景下,沙堆瞬间崩塌,所有参与者都将付出惨重代价。国家近年来严厉禁止国企开展此类融资性贸易,正是为了杜绝这种虚假繁荣和系统性风险。
律师简介
武伟伟:广东新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以化妆品行业为专业领域,擅长方向涉及公司运转的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用工、合同纠纷、股东之间纠纷等民商刑事法律纠纷。
个人优势:工科学士学位,法律硕士学位,具有文理科多重思维,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保障当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