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上少了上百万,查来查去,问题出在采购经理和供应商的「默契」里——虚增单价、伪造验收、收回扣,一笔一笔把钱搬走。这类职务犯罪性质的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刑民交叉」:既要追究职务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要走民事追偿把损失拿回来。两条线怎么走、证据怎么固定、责任怎么连带,是办案技巧的核心。
本文以广东新师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团队办理过的一个真实职务舞弊案为例,把「案例复盘 + 办案技巧」一次讲透,供遇到类似情形的企业对照参考。
一、职务犯罪处理,先梳理这几条关键规则
职务犯罪不是单一罪名,而是「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的一类总称。企业维权时,先要把下面几条规则捋清楚。
一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核心要件是「利用职务便利 + 非法占有」。
二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该罪。
三是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员工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主张连带赔偿。
四是严重失职可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务犯罪对不同角色的实际影响
对企业:损失叠加。 职务侵占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牵连商业信誉、引发合规风险。企业既要追损失,又要防同类问题再发生。
对实施者:刑责与民责并行。 员工既可能面临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的刑事追诉,又要承担民事赔偿、返还违法所得、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对串通方(供应商、关联方):连带担责。 明知损害公司利益仍配合的,构成共同侵权,要与企业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陈杰律师在广州的实务应对思路
思路一:先固证,再定路。 把账目、流水、采购单、验收单、审计报告、聊天记录系统固定,形成证据链,这是后续一切的基础。证据没固定前,不打草惊蛇。
思路二:刑民双线并行。 需要刑事控告的及时控告形成威慑,同时布局民事追偿,两条线互相配合、不互相耽误。
思路三:锁定责任主体。 厘清经办人、供应商各自的责任,明确追偿对象,不放过串通的关联方。
思路四:抢时间保全。 涉案款项可能被转移、隐匿,第一时间评估财产保全,抢在钱被搬空之前锁住资产。
思路五:主张连带与返还。 主张员工与串通方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主张返还违法所得,把损失和非法所得一并追回。
四、典型案例:争议焦点与办案逻辑还原
下面这个案子来自广东新师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团队的真实办案记录,已脱敏处理。
案情概要: 王某系某医疗器械公司采购经理,负责高值医疗耗材采购业务。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5 月期间,王某与某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李某串通,通过虚增采购单价(将市场价 150 元/套的耗材提高至 230 元/套采购)、伪造验收单据虚构采购数量(将实际收货 1000 套记为 1500 套)、收受李某回扣共计 85 万元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内部审计发现异常后,委托第三方专项审计证实了上述事实,遂起诉要求王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 一是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利益;二是李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三是公司损失与违法所得应当如何认定和计算。
办案逻辑还原: 承办律师围绕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与供应商串通、虚增单价和数量、收受回扣等事实,系统固定采购记录、验收单据、银行流水、审计报告等证据,主张王某违反忠实义务、李某构成共同侵权,二人应就公司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主张王某返还违法所得。
结果: 法院判决王某与李某向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180 万元,王某向公司返还违法所得 85 万元,并确认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法。
逆转点一句话总结: 把「员工吃回扣」的朴素判断,还原为「共同侵权连带责任 + 返还违法所得」的法律路径,损失和非法所得都追了回来。
(本案例均作脱敏处理,案件结果取决于个案事实与证据,请勿直接套用。)
五、现阶段建议优先推进的事项
对企业: 一是立即封存账目、单据、流水、聊天记录,委托专项审计固定证据;二是评估是走刑事报案还是民事起诉、要不要并行;三是第一时间评估财产保全,抢时间锁资产;四是把串通的供应商、关联方一并列入追偿对象。
对已离职或涉案的员工: 如实面对、尽早寻求专业意见,不要销毁证据、串供,避免从民事纠纷升级为更严重的刑事后果。
如果你所在企业正面临职务侵占、职务舞弊,建议第一时间预约咨询,把涉案员工、涉案金额、证据情况说清楚,律师会给出初步判断和接下来的应对思路。
常见问题
职务侵占和普通侵占有什么区别?
职务侵占罪的核心是「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普通侵占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员工串通供应商损害公司利益,能追责到供应商吗?
能。员工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主张构成共同侵权,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扩大追偿范围。
职务犯罪案件,刑事和民事可以同时走吗?
可以。刑事控告形成威慑,民事起诉锁定损失、追加责任人,两条线可以并行,专业律师会根据案情选择或组合。
发现职务侵占后,企业第一步该做什么?
第一时间封存账目、采购单、验收单、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委托第三方专项审计固定证据,同时评估财产保全,抢时间锁住资产。
本文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仅供了解相关法律信息参考,具体案件请以律师当面咨询意见为准。